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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伍玥
  據報道,原定於今年年底前退出的300家污染企業,將提前至今年10月底就以關閉、遷出等方式“告別”北京。可是,北京意圖“告別”的污染源,對治污形勢同樣嚴峻的遷入地,比如河北來說,同樣不是“香餑餑”。是以,北京市經信委負責人強調,即便是遷移到外地,也絕不能讓這些企業帶著污染走。
  要想不讓企業帶著污染走,相關執法部門必須繃緊弦。一方面,北京相關部門要加大清查力度,不讓那些本該關停的污染企業混入搬遷名單;另一方面,遷入地相關部門也要把好關口,不合標準的堅決拒之門外,對合乎遷入條件的,也要加強源頭監管,把防污治污落到實處。此外,對於以身試法的企業,利用執法權尋租的執法人員,以及片面追求GDP卻忽視生態文明建設的短視官員,司法部門也要立足法定職能,該打擊的打擊,該監督的監督,該追責的追責。
  只有形成執法司法合力,不讓企業帶著污染走,才不會淪為一句空話。  (原標題:不讓企業帶著污染走,執法司法要跟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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